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因為「涉」強搶女政府人員手機,且拿手機入廁所「窺私」,最終引起全城怒吼。知道眾怒難犯的民主黨,昨日在召開中委會後,宣布即時凍結許智峯的「會籍」,並將事件交予紀律委員會處埋,若要懲處許智峯可能革除其「會籍」。對於民主黨的「純熟迅速」回應,社會意見莫衷一是,有人認為民主黨總算做對了事,亦有盲反派支持者則認為民主黨「無論如何」都要保住許智峯。在此,筆者想起一段「那些年」,許智峯因為與其他黨員意見不合而投訴到該人被革除黨籍的「往事」;如果引用相同標準,其實許智峯應自行辭去黨籍、議席。
黃成智對政改有意見 許智峯「全力扣殺」
事緣於2015年4月,當時社會正就2017政改方案鬧得沸沸揚揚,時任民主黨中委、立法會前議員黃成智公開表達對政改的意見,認為可以有條件地通過8.31框架下的政改方案等。本來,政黨內有不同政見,實在是平常不過的事情,尤其民主黨被稱為「民主派龍頭」,如果黨內意見一致,那就不尋常了;不過,當時屬於民主黨「激進派」的許智峯,竟以黃成智言論有違政黨立場或決議案為由,帶頭向紀律委員會投訴黃成智,還要向傳媒發新聞稿,欲「全力扣殺」黃成智。
結果呢?結果就是三個月之後,民主黨中委會以大比數通過紀委會決定,通過革除黃成智的黨籍。坦白講,如果黃成智的言論有違所屬政黨立場,政黨要處分他,筆者認為也是平常之事,但意見不合就要革除黨籍?當年許智峯帶頭「扣殺」黃成智,如果黃成智因言論、立場不同就要被「革走」,如今許智峯自己涉嫌犯下諸如盜竊、搶劫甚至不誠實使用他人電腦等罪行,他自己為何又不辭去黨籍呢?
許智峯尚有廉恥 就自動辭職吧!
在筆者而言,如果一個有不同政見的黨員要被「革走」,另一個涉嫌犯罪而且已道歉(即承認過失或罪行)的黨員,根本不可能留下來。民主黨選擇凍結許智峯黨籍是對是錯,可讓公眾判斷;但許智峯本人,你還好意思留在政黨、留在立法會?當年與黨、與你意見不合的人也要被革除黨籍,今日你涉嫌犯法,還想繼續當政黨要員、立法會議員?如果是這樣,筆者只能嘆謂,黃成智當年「死得」實在有點「冤枉」!
原圖:RTHK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