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出現了一種怪現象,就是香港的事務受到「國際」社會很大關注,而且經常對本港事務「評頭品足」,亦不斷有外國機構就香港狀況發表報告,不少更聲稱香港特區的「一國兩制」受到衝擊。最近,歐盟委員會及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又發表了《2017年香港特區年度報告》,指出有些問題可能逐漸削弱「一國兩制」,甚至長遠會影響本港的「高度自治」。筆者認為,外國「關心」香港,當然可以,但香港的事務,自有國家和香港特區去解決,不斷有外國組織指「一國兩制」有問題,到底意欲何為?
羅傑斯被拒入境影響「一國兩制」?
歐盟今次報告談及的香港內容頗闊,既談及到《國歌法》,又講到「一地兩檢」等法律問題,有報道指該報告還特別提及到英國保守黨政客羅傑斯之前來港被拒入境一事。在筆者記憶所及,羅傑斯來港,並非來「旅遊散心」,而是要「探望」甚至聲援當被判有罪、須入獄的「香港眾志」黃之鋒等人,入境目的充滿政治色彩,甚至是否合乎入境條件都值得商榷,一名外國政客以「旅客身份」入境,目的卻是從事政治相關工作,試問香港入境處拒絕讓其入境又有何不妥?
事實上,英國自己亦有一套入境政策,從2011年起英國也拒絕過以萬計的人入境英國;筆者隨手上網翻查新聞,英國也曾拒絕過政見或宗教思想不同的外國人士入境。難道英國可以用「不同理由」或者「不給予理由」拒絕以萬計的人士入境英國,香港特區政府就不可行使法律權力,拒絕個別入境目的成疑的人進入香港?難道只要是英國人,各國就必須不問入境目的,讓他們「世界通行」嗎?這明顯說不過去吧。
香港政策 何須歐盟操心
另一個筆者看到的問題,是歐盟報告聲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時沒有「適當援引」《基本法》;首先,歐盟對《基本法》的理解有多少?它是否知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解釋《基本法》的終極解釋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既已作出決定,代表在詮釋《基本法》的角度看,「一地兩檢」安排完全合乎《基本法》,歐盟又憑甚麼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說法呢?
鑑於近年不斷有外國機構發表報告以及對「一國兩制」指指點點,這實在令筆者懷疑,這些外國機構或組織背後有其政治目的。今日中國雖然已經和平崛起,但對內、對外還是挑戰重重。對於外國政治組織的各種「關心」,筆者只希望各國都尊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憲制和法律地位,不要介入人家的內部事務,世界各大經濟體合作的前提始終是互相尊重,切記切記。
原圖: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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