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民主自決」的「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上年因「宣誓玩嘢」遭法院取消議席,其「接班人」周庭亦因所屬政團鼓吹「自決」而被褫奪參選立法會的資格。鼓吹「偽自決、真港獨」者,沒有資格選立法會,當大家以為可以把「港獨」拒於建制外,但「香港眾志」又「借屍還魂」,羅冠聰、周庭以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竟因為「替代品」民主黨前成員區諾軒當選立法會議員,而以當助理、地區幹事等不同身份領取公帑支付給立法會議員的津貼。在此實在不禁要問,區諾軒誓神劈願指自己效忠《基本法》和特區,如今竟用公帑聘用多名搞鼓吹「偽自決、真港獨」者,他到底有何居心?是想伺機而動,隨時佔領立法會嗎?
「香港眾志」骨幹成議助、幹事
「眾志」綱領寫明「民主自決」,而「民主自決」的其中一個選項就是「港獨」,法官在「港獨份子」陳浩天的選舉呈請案中早已表明,類似「自決」的主張不符《基本法》要求,提倡、推動者不能參選立法會,可說是天經地義。區諾軒雖不是「眾志」成員,卻有燒《基本法》的前科,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本身已是疑問,如今他將「眾志」三人招入立法會,其中羅冠聰、周庭成為他的議員助理、黃之鋒則為其地區辦事處幹事,三名不守《基本法》者竟可領取公帑同時大模廝樣進出立法會,這還不是對《基本法》和法治的藐視?
獨派滲透議會 還魂入建制
對於區諾軒協助「眾志」借屍還魂,筆者在此必須提出幾個問題與區諾軒商榷,包括:第一,區諾軒本人曾經因為焚燒《基本法》而被批評不可能會效忠《基本法》,而區諾軒自己卻信誓旦旦指自己會效忠特區以及《基本法》,如果那麼效忠特區,為何要聘請搞「變相港獨」的人任助理?第二,聘請議助、地區幹事的薪金既然是由公帑支付,區諾軒以公帑聘請「香港眾志」三人搞延續「變相港獨」路線,是否代表他已經食言,不再擁護《基本法》?還是他一開始已在「發假誓」,一切只為騙取立法會議席?
對立法會保安造成風險
最後一個問題,鑑於「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年前曾夥同一大群議員助理衝擊會議廳,過程暴力令保安受傷,如今羅冠聰、黃之鋒等人可在立法會自出自入,他們會否在立法會發動衝擊?會否把佔領行動「移師」到立法會,搞個「佔領行動2.0」?筆者絕不是杞人憂天,「眾志」三人能名正言順進入立法會,加上有前車之鑑,實在教人不得不憂慮!
區諾軒一而再、再而三展現其偏向「自決」甚至「港獨」的立場(例如曾公開高唱「港獨」歌曲),市民實在不得不懷疑,是否已宣誓的立法會議員就可以胡作非為,甚至引「獨」入室?根據《基本法》,立法會議員如違反誓言,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即會失去議席,立法會內所有真正擁護《基本法》的代議士,是否都應根據程序,啟動調查和譴責區諾軒的程序?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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