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為咗搞政治騷同「政治謀殺」梁振英,早前搞咗個聲稱「追究」梁振英同UGL事件嘅「眾籌」項目,先唔講佢所提嘅所謂「理據」查實全部係「炒冷飯」兼不屬於實證,開記者會時甚至連證明UGL事件係各方知情嘅離職協議嘅證據都絕口不提,搞到係咁畀人質疑佢哋老屈同借機抽水。今日,民主黨林卓廷等人又開記者會,話公布首階段工作計劃,包括請律師提供有關UGL事宜嘅法律意見;睇到呢度,囍雨首先要問一句,民主黨會唔會畀錢有份向佢哋提供法律意見、同樣來自民主黨嘅何俊仁、何俊麒等人有份嘅律師行,變相問公眾科水畀自己友呢?
由何俊仁律師行提供法律意見?
點解囍雨懷疑民主黨會畀錢何俊仁嘅律師行呢?因為喺民主黨林卓廷上星期開記者會嘅時候,係附帶咗一份所謂嘅法律文件同事件分析,份文件當中所謂「分析」,全部都係「冇料到」,甚至帶有疑似誹謗成份,而喺文件最尾,就有「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同「林卓廷議員代表律師」呢兩個下款。照常理嚟睇,「何謝韋律師事務所」都幾肯定至少係其中一個向民主黨提供UGL事件法律意見嘅律師事務所喇。
問題嚟喇,「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到底係何方神聖,民主黨點解會搵佢提供法律意見呢?其實只要大家上網查下,即可發現(網站顯示,未必最update或準確)「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其中一個原來就係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而何俊仁親細佬何俊麒亦係「何謝韋律師事務所」一份子,其他合夥人或者律師,就包括有法律界選委文浩正等。原來何俊仁之前出嚟開記者會講UGL事件,然後畀法律意見何俊仁佢哋嘅律師行,又係何俊仁有份嘅咁「有趣」?
何俊仁律師行有沒有實際利益?
嗱,根據民主黨今日嘅記者會,佢哋講到明未來嘅跟進工作當中,其中一項就係「聘請律師提供有關梁振英『涉貪』事宜的法律意見」,而何俊仁有份嘅「何謝韋律師事務所」作為有份畀法律意見民主黨嘅「友好人士」,如果民主黨下一步直頭會用公眾嘅錢尋求法律意見,一定要搞清楚何俊仁間律師行有冇份收錢?如果有,係咪即係攞市民錢畀自己友賺,呢啲一定要交代得清清楚楚!
囍雨覺得,政黨向公眾籌錢嚟搞政治騷本身已經有問題,但如果民主黨籌完錢,原來有部份用嚟畀自己友開嘅律師事務所,咁就可能有嚴重嘅利益衝突,甚至有呃市民錢嘅嫌疑,名副其實「天仙局」一個!唔知民主黨可唔可以公開一下,佢哋畀錢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包唔包括何俊仁嘅律師事務所,或者其他民主派友好開嘅律師事務所以至會計公司呢?
原圖:「天下為公」Facebook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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