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立說】普伊格蒙特、民主自決和港獨
【建言立說】普伊格蒙特、民主自決和港獨

本文作者高思正是資深公共事務顧問


西班牙加泰省前主席普伊格蒙特鼓吹加泰省脫離西班牙獨立,並在去年十月在加泰議會發起公投,因此被西班牙首相免職,並被法院通緝,普伊格蒙特在公投後逃到比利時。上星期日,普伊格蒙特入境德國後,被德國政府根據西班牙法院發出的國際通緝令拘捕,而西班牙政府則表示要求引渡回國受審。如果普伊格蒙特的叛亂罪名成立,可被判刑三十年。


普伊格蒙特由始至終沒有使用或鼓吹任何暴力,要求獨立的手段是公投和民意,而且加泰省大多數民意確實是支持獨立。在這種情況底下,西班牙和德國這兩個西歐大國,一個發出國際通緝令、另一個根據國際通緝令拘捕這位用和平手段鼓吹獨立、加泰省人民民選的議會主席,說明了和平手段要求獨立同樣可以犯法,刑責可以十分重,而西班牙和德國的行動,未見國際社會和香港的自決派和泛民出來反對。


香港一直有人宣傳兩種論調,一就是只要不涉及暴力,任何政治主張都沒有刑責;二是每一個地方的人都可以憑藉當地大多數人的意願決定當地的政治前途,也就是香港某些人堅持的民主自決或民族自決。


近日,這些香港人,包括戴耀庭和久違了的劉慧卿,公然跑到台灣參加台獨論壇,劉慧卿過去曾經公開表示在台獨問題上「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最近還表示:「一直支持人民自決」。


不過,西班牙的例子清楚說明:即使以和平手段鼓吹自決,同樣可以惹起牢獄之災。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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