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陳浩天喺上次立法會換屆選舉因為提倡「港獨」而被選舉主任DQ,佢之後提出選舉呈請但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兼要支付訟費。當大家以為陳浩天從此「收工」之際,原來佢未心息不特止,仲居然聯同其他地方嘅分裂分子「結盟」,仲大大聲咁話要「圍堵中國」,呢種行為等同出賣國家,實在要予以強烈譴責!
陳浩天要「圍堵中國」?
今次陳浩天同來自日本、台灣、內蒙古等地嘅獨派組織「結盟」,聲稱要「圍堵中國」,呢個講法令筆者諗起美國都曾經話過要喺亞太地區「圍堵中國」嘅政策。囍雨唔敢講陳浩天咁做嘅目的係要配合美國,但佢作為一個黃皮膚、黑頭髮嘅中國人,竟然同啲「外國勢力」一樣要「圍堵中國」、要中國「衰」,佢到底想點呢?咁唔鍾意中國,做乜仲要留喺中國香港生活呀?
事實上,以前陳浩天同香港其他獨派人士都試過去海外出席活動,宣傳「港獨」,企圖將「港獨」帶到國際層面。之不過人哋外國政客都唔係傻,支持「港獨」等同同中國作對,咁多年嚟只係得到一班唔入流嘅外國政客希望得到多啲曝光機會,所以同佢係咁易見下面。一句到尾,陳浩天係咁做大戲,其實都冇乜人睇佢哋台戲,名符其實係一場場自High嘅「獨腳戲」。
禁選立法會或阻嚇力不足
自從上次立法會換屆同今次補選,分別都有支持「港獨」同「自決」嘅參選人被DQ,本來已經令到啲盲反政客知道有啲政治底線唔可以踰越,唔敢再明目張膽支持「港獨」或「自決」;但諸如陳浩天之流成日喺香港、其他地方播「獨」,政府或者執法部門,係咪真係完全無佢哋符,要由得佢哋分裂國家呢?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入面有關叛亂等罪行,真係唔可以用嚟懲治煽動叛亂嘅人?見到有班人成日喺度肆無忌憚咁播「獨」而「得個睇字」,唔可以進一步阻止佢哋破壞香港,其實都幾無奈下!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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