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陳方安生撐「港獨」得獎?
【鐵筆錚錚】陳方安生撐「港獨」得獎?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案生日前赴美接受獎項,聲稱是要表揚她推動法治、公義以及人權,其後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會見多名美國國會議員;她在會後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指美國非常關注香港民主步伐和特區政府行動,例如DQ議員、不讓周庭參選立法會補選等;陳方安生如何向美國議員演繹事件,大家當然不得而知,但觀乎其猶如電話簿般後的「唱衰香港」紀錄,作為香港市民實也有責任請其慎言,至少亦希望她向外國政客如實反映,香港各項核心價值比港英年代運作得更好!

DQ港獨者 陳方安生稱「政治審查」?

對於前議員被DQ,或者一些鼓吹「自決」、「港獨」的人不能參選立法會,這已經是一個在香港社會討論得「老掉牙」的問題。議員宣誓無效,或故意拒絕/忽略誓言,明顯違反《基本法》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亦即等同自動放棄議員資格。陳方安生作為政府前高官,理應清楚明白宣誓根本是在香港特區政府出任政治性職位的基本要求,政府入稟完全依法辦事,更是法治的表現,不知道陳方安生有否向美國說個明白呢?

至於周庭未能參加補選的問題,陳方安生若認為是「政治審查」,那就大錯特錯!特區政府以至選舉主任並非不讓有政治立場的人參選,而是不讓拒絕擁護《基本法》的人參選。擁護《基本法》是香港法例的明確要求,周庭所屬政黨鼓吹「自決」,判斷她並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可說其來有自。《基本法》賦予香港永久居民參選權、被選權,但這些權利絕不能凌駕於《基本法》的根本原則,就是不得分裂國家或將香港變化獨立政治實體;敢問身為回歸後首任政務司司長的陳方安生,可有如實轉告她的美國支持者?

陳方安生為個人榮譽 踐踏法治?

美國有機構或組織頒人權獎項予陳方安生,筆者當然難以得知背後可有任何不可告人的政治動機,但如果陳方安生在「推動法治」方面有貢獻,她就不應該鼓勵一些違法甚至是違反《基本法》的行為;否則即使她得到了「推動法治」的人權獎,實則是在破壞香港的法治!再者,不如筆者所言,今日香港的法治表現其實深得國際認同,甚至較作為港英官員的她所屬年代做得更好,如果陳方安生因為政治立場、利益而盲撐有違法律的盲反派政客,任她得到再多「榮譽」,實則也只是憑藉踐踏香港法治而得到的「虛銜」,根本不值一哂!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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