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與否,即將進入關鍵時刻,建制派為香港社會福祉,堅持去修改《議事規則》,令議會能重回正軌。反觀盲反派則繼續無視民意,為其「拉布」專利繼續反對修訂。《議事規則》是一面不折不扣的「照妖鏡」,一一「照出」盲反派的惡魔本性,繼人民力量陳志全以及公民黨楊岳橋等人的疑似恐嚇言論後,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又大放厥詞,指建制派計劃就搗亂會議行為報警是「恐嚇」。莫乃光的說法,明顯與常理有出入,正常人目擊有人涉嫌違法,報警只是正常反應,何來「恐嚇」之有?會覺得受到「恐嚇」的,除了違反者以外,沒有其他。
莫乃光謬論處處
建制派之所以計劃報警,完全是因為盲反派議員肆意在議事廳內擾亂議會秩序,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有關的《藐視罪》,倘若被告及罪成最高刑罰更為監禁一年。盲反派議事涉嫌違法在先,建制派議員指可以報警在後,大家何時有聽過「受害人」表示要報警而「施暴者」反指「受害人」作出恐嚇的道理?筆者非常質疑,莫乃光不是沒有常識,就是在施展其盲反派的一貫「強盜邏輯」!
如果建制派眼見有人違法表示要報警也是「恐嚇」,那麼請莫乃光也盡快報警,讓法律「制裁」建制派;相反,倘若建制派有根有據,警方就應該調查是否有人在議事廳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一切也依法辦事,是香港法治的一部份!老實講,倘若盲反派人士並非心中有鬼,又豈會如此懼怕建制派報警;一個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們也知道自己可能違法,所以才如此忌諱!
恐嚇者不是盲反派嗎?
要論及誰人作出恐嚇言論,莫乃光不是看看自己的「好隊友」說過甚麼,例如人民力量陳志全不是說過類似不排除保安會「叉錯腳」的疑似恐嚇言論嗎?而公民黨「尊貴」的郭榮鏗及楊岳橋,不是也說過甚麼「三倍奉還」、「議會將不能有效運作」的疑似恐嚇言論嗎?明明是盲反派言論甚具恐嚇味道,現在卻反指可以報警的建制派用「恐嚇」手段,這誣蔑未必太離譜了吧?
盲反派不要忘記現時民意非常清晰,即使是大學所做的民意調查,反對「拉布」、支持修改《議事規則》的市民始終是社會的多數,他們口口聲聲代表民意,請他們在此時此刻,切實回歸他們口中的民意,放棄「拉布」、支持修訂《議事規則》,否則一錯再錯,最後受到唾棄的,必定是政治凌駕民生的一群!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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