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前日討論有關選舉安排的檢討,會議期間有議員提出有關「雷動計劃」(由戴耀廷發起的「策略性投票」方法)以及個別議員「棄選」問題,有建制派議員批評「雷動計劃」、「棄選」環環相扣,令選舉出現不公平情況,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認為問題值得研究。到底盲反派的「雷動計劃」以及「棄選」確保其他「同路人」勝算的問題,是否涉及不公平?倘若盲反派以此作為選舉工具並成為常態,建制派又會否每次選舉都陷於劣勢?
雷動計劃開支是否選舉開支?
對於違法佔領行動發起人在上年立法會選舉發起「雷動計劃」透過收集部分選民的投票意向作出綜合,然後在互聯網、手機系統呼籲選民投票予勝算較高的「同路人」,筆者撇除會否造成選舉不公,筆者質疑「雷動計劃」的開支,會否計算在「被支持」的候選人身上呢?倘若某候選人也欣然接受「被支持」,那麼「雷動計劃」的開支是否要攤分於他的選舉開支之中?而倘若某候選人不接受「被支持」,那麼為他收集資料、吶喊助威的戴耀廷,又會否犯上「未經候選人授權而招致選舉開支」的法例呢?
筆者不敢說「雷動計劃」一定有錯,因為關心社會的人士,不少時候都會作出呼籲,叫市民票投某個候選人;但「雷動計劃」如此大規模而且涉及開支甚至廣告地為盲反派部分候選人作宣傳,當中的法律問題或者有需要好好釐清,否則以後選舉只會出現更多不知是否合法的懷疑選舉廣告。
棄選對他人不公平
至於「棄選」的問題,在上年立法會選舉尤為「嚴重」,在俗稱「超級區議會」的選舉,最少三名民主黨以外的候選人宣布「棄選」,有些「棄選人」言語間更有被威迫利誘的意思。大家可以想像到,一大群盲反派議員一同參選,然後再不同場合不斷夾擊建制派候選人,到了選舉的尾聲,幾個民意上難以當選的候選人「含淚」宣布棄選,之後盲反派媒體大力「造神」,呼籲市民不要把選票浪費到「棄選人」身上,集中票源在其他候選人身上,一時之間,沒有未放棄的候選人就把其他人的票吸過來成為「票王」,這是否不公平呢?在筆者而言,無論是「雷動計劃」抑或「棄選」問題,都必須要認真、盡快處理。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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