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歌法》即將開始本地立法,盲反派對有關法例的攻訐亦隨之增強;繼早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撰寫文章〈國歌法狂想曲〉去抹黑《國歌法》後,筆者今日又見「違法佔領」發起人戴耀廷撰文,以「通識」為名攻擊《國歌法》。不過,觀乎戴耀廷所謂的所謂「通識十問」,大部份只是傳播單向訊息,目的無非是貶低和扭曲《國歌法》,倘戴耀廷所寫內容可稱為「通識」,那毫無疑問是名副其實的「洗腦」,港大有如此教員,實屬可悲。
所謂「通識十問」 都是政治包裝
在戴耀廷題為〈國歌法通識十問〉的文章,表面上透過《國歌法》立法的問題提出「可供通識教育的學生思考」,但細看部分問題,明顯未能符合通識課程「開放」、「非單一」的精神。隨舉一例,戴耀廷在提出「國歌法是否應該包括刑事罪行?」的問題時,三個選項包括「沒有作用更可能產生反效果」、「提升敬畏但未必出於內心尊敬」以及「可阻嚇人不敢挑戰政權」。敢問一句,這是一條通識題嗎?單一的取向,連「國歌作為國家尊嚴的象徵,立法規範實為妥當」這種選項都欠奉,戴耀廷根本是在「洗腦」。
另一個問題,戴耀廷問及「人們應如何看待國歌法的刑事罪行」時,選項包括「不恰當地限制了人的自由與思想」、「因害怕懲處而按法律規定行事,但內心很不服」以及「罪行產生強制效果,可利用作壓制異見」;同理,倘若這是有正反兩面的通識題目,又豈會沒有「倘若有人刻意侮辱代表國家的國歌,受法律懲罰也為合理」等選項?明顯地,戴耀廷所寫的絕非通識,而是借「假通識」攻擊《國歌法》甚至中央的「反中」文章!
通識問題應開放 有正反意見
或許筆者對通識的理解未必算深入,但根據筆者粗淺的認識,一條通識題目並不會只有「反對」或「負面」的答案,而是向學生提供多面向的引導,戴耀廷的文章「十問」,雖然有部分表面做到有關要求,但到重要的部分如把《國歌法》刑事化的問題時,似乎他的「狐狸尾巴」就露出來,感覺像指控透過《國歌法》打壓異見般,又問是否可以不立法而達到目的。其實,戴耀廷已經是眾所周知的盲反派代表人物,他要反對《國歌法》,何不大大方方批評,而要借「通識」為包裝那麼遮遮掩掩呢?以他的政治立場,不反對《國歌法》才是「不合理」吧!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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