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執法也要執法 請郭榮鏗慎思
難執法也要執法 請郭榮鏗慎思

噚晚喺旺角大球場,香港足球隊喺主場迎戰巴林,播國歌嘅時候又出現所謂「球迷」噓國歌事件,甚至有人在場做出不文手勢。眼見情況越來越嚴重,明眼人都會覺得應該盡快進行《國歌法》本地立法,以刑罰減少侮辱國歌嘅行為啦;偏偏公民黨嘅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就憂慮點樣執法,大約意思係話再有大型球賽,如果要執法會唔會引起重大警民衝突呢?囍雨真係想問,如果多人犯法就執唔到法,咁咪好多法例都唔駛立法、執行?

 

郭榮鏗應問個對錯

 

首先,囍雨對於郭榮鏗話唔認同噓國歌行為,都係感到欣慰嘅,但佢話擔心執唔到法嘅說法,囍雨就覺得唔係好啱喇!囍雨理解到嘅意思,郭榮鏗係話如果咁多人一齊涉嫌違法,警方要執法咪好容易有衝突,政府係咪要三思而行呢?郭榮鏗嘅問題,如果係叫政府考慮「如何」執法,咁當然無問題啦;如郭榮鏗係想叫政府難執法就唔好執法喇,咁問題就大喇!舉個例,如果有一批人喺度打鬥,會唔會警方又因為人太多,執法有困難,所以就此作罷呢?

 

答案梗係唔會啦!政府立唔立法、警方執唔執法,基本上係建基於一個重要概念,就係件事本身啱唔啱,例如涉及暴力嘅,就算幾難執法都要做!同理如果國家以至本港已經立法以防有人侮辱自己國家代表歌曲,就算多人同時涉嫌違法,再困難警方都要基於法律、道德執法。郭榮鏗作為大律師、立法會議員,唔通佢唔明白呢啲道理?

 

國歌法立法或困難重重


其實正如前警隊「一哥」李明逵所言,執法,從來都係困難,根本就冇簡單過。如果因為執法困難就唔去執法,咁仲成世界?香港豈不是烏煙瘴氣?況且如果執法簡單,又何需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資源畀香港警隊?有分析估計,《國歌法》立法大約需時半年至九個月,不過囍雨認為,《國歌法》立法時間應該要更長;當中原因好簡單,因為到時一定有好多口講要尊重國歌、實則對《國歌法》立法提出好多質疑嘅盲反派議員出手拖延,甚至會「拉布」、點人數,搞到立法會亂糟糟!

 

其實,只要心清眼亮嘅市民諗下香港嘅法制以及司法系統,都會知道法庭判案既睇行為又會睇動機,法官又點會亂判無心犯《國歌法》嘅人有罪呢?好似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咁講到犯《國歌法》可能會畀人「無限期偵訊」、「拷問」咁,諗真啲,都係盲反派講出嚟嚇人嘅啫!呢個策略同佢哋反對喺西九高鐵站進行「一地兩檢」一樣,總知就係要先嚇怕市民,唔係邊度有人同佢哋一齊反政府呢?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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