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違法佔領嘅案件會喺明年年初開審,當初言之鑿鑿會「承擔罪責」嘅「佔領三人組」戴耀廷、陳健民以及朱耀明竟然傾向「走數」唔認罪,引起社會各界猛烈抨擊。近日,「佔領三人組」嘅戴耀廷、陳健民本來打算應科技大學邀請、到該校評論「佔中」紀綠片《撐傘》,不過可能因為二人身份敏感又有官司喺身,所以科大就撤回邀請。
陳健民聲言「有人以不想將政治帶入校園為由」唔畀佢擔任評論員。其實,計囍雨話齋,科大唔畀戴耀廷、陳健民入學校都好合理,事關佢哋所宣揚嘅,只係有暴力、唔「找數」嘅假「公民抗命」,如果貿然畀佢哋入學校做評論,豈非是校方都認同佢哋,容乜易教壞學生?!
入校「播毒」 理應被拒絕
有關戴耀廷、陳健民等嘅違法「佔中」案最後到底會點判仲係未知之數,囍雨都唔敢用「罪犯」嚟定義「佔領三人組」;不過,囍雨就覺得科大相關學部撤回對戴耀廷同陳健民嘅邀請係相當之合理,因為連盲反派都承認「佔中」係一場違法行動,點解仲要畀涉嫌違法嘅人入學校講違法嘅概念例如「公民抗命」呢?
違法「佔中」非「公民抗命」?
更大嘅問題,係囍雨認為戴耀廷、陳健民所提倡嘅,根本唔係真正嘅「公民抗命」,而只係有暴力成份又唔承擔罪責嘅違法行動。點解咁講?因為引用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Lord Hoffmann)喺2006一宗英國案例嘅說法,「公民抗命」並唔會構成過度嘅破壞或者不便,而且參與者會承擔法律制裁以證明自己信念真誠。類似嘅「公民抗命」論述、要承擔罪責嘅說法,其實政治哲學大師羅爾斯(John Rawls)都提出過,但「佔領三人組」唔想「找數」嘅行為似乎唔符合有關準則喎!
如果戴耀廷、陳健民等人真係要「公民抗命」,囍雨覺得最簡單直接嘅方法,就係認罪以顯示自己行為有「公民抗命」嘅精神;否則,佢哋一邊講自己「公民抗命」,但行為一邊又唔符合「公民抗命」精神,都咪話唔諷刺!唔通大學要畀佢哋入去「分享」,然後等佢哋講:「『公民抗命』嘅最後一步就係承擔罪責以顯示道德勇氣,不過我哋由於覺得『條數』唔係好啱,所以我哋就唔認罪喇!」?
原圖: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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