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國歌實乃國際標準
尊重國歌實乃國際標準

《國歌法》爭議炒作多時,近日有訪問北京的香港法律界團體引述內地官員提及,曾在香港馬場見過奏起國歌時,現在有馬迷沒有站立。有關說法一出,盲反派政客及喉舌傳媒立刻不斷「靠嚇」,指港人自由被收窄,《國歌法》本地立法一旦落實,隨時動輒得咎云云。其實《國歌法》正式本地立法時細節若何,大家仍可討論,筆者在此倒想先分享一個小故事。

奏國歌站立是基本禮儀

那年是1998年,筆者有幸親身到法國世界盃現場觀戰,由於時間關係,可以選擇的賽事及門票亦不多,其中一場正是伊朗在分組賽以2-1擊敗「政治世仇」美國。美、伊兩國的恩恩怨怨,罄竹難書,在此不贅;然而最令人印象深刻者,在於現場所見,奏唱兩國國歌時,對方的擁躉都會站內,儘管默不作聲也好,現場所有人都一定會站立,以示尊重國歌,更遑論喝倒采或做出其他挑釁性舉措。

奏唱國歌時現場人士應該站立,毋庸置疑是一項國際標準和禮儀。國歌,代表著一個國家的尊嚴,任何人都可以不認同某國的政權,但當一國的國歌奏起,大家都應顯示出基本法尊重,站立,就是基本中的基本。

挑戰文明只為政治訴求?

回到《國歌法》在港實施,在公眾場合奏唱國歌時拒絕站立,是否一定會受罰呢?與其諸多揣測,市民反而應該先想想,為何香港人要淪落得只懂跟隨法律底線做事;或者更準確一點,為何要容忍部份人刻意挑戰道德文明和法律底線,而目的只是表達一己政治訴求和不滿。

尊重國歌才是國際標準

香港盲反派常常將所謂「國際標準」掛口邊,尤其談到本港政制發展時,更是「企硬」將西方一套完全套用在香港。沒問題,你有你的訴求及理念,其他人都應該尊重,但為何面對其他需要用「國際標準」去審視的事件時,盲反派又往往會「大搬龍門」,叫市民忍讓、承受,甚至連明顯犯錯者都不肯譴責一下?「旺角暴動」如是、官員喪子仍被人「祝賀」如是,連球迷公然「噓國歌」亦如是。

香港司法獨立 市民不必過慮

《國歌法》在香港會如何落實,現時仍是未知之數,社會好應該趁現場的機會充分討論,將自己的意見、懷疑和憂慮,透過不同渠道向政府、傳媒和立法會一眾代議士反映。香港人同時應信任我們的法官,在司法獨立和擁有高質素律政人員的香港,《國歌法》絕不是洪水猛獸,反之是確保香港可以繼續保持文明和理性的「定海神針」。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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