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林卓廷又扮專家 盲撐曾俊華?
【鐵筆錚錚】林卓廷又扮專家 盲撐曾俊華?

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計劃到電台「開咪」任主持,但從未就相關安排諮詢「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離諮會),事件曝光後引起各界批評。在這政客愛「抽水」的年代,總有人跑出來撈政治油水,最為突出的可謂是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其黨友林子健「釘書釘」事件似乎未令林卓廷稍有收歛,近日竟「非常熱心」維護曾俊華,還指控政府「雙重標準」優待前特首梁振英云云。但事實呢?

申報指引不同 兩者不能類比

要扮「廉政專家」,首要條件是做足查證,偏偏今次事件又再證明,林卓廷「政治凌駕專業」,言論不值一哂。林卓廷回應曾俊華「沒申報」一事時,無故跟梁振英接受「非牟利組織或公司」委任扯上關係,批評現屆政府厚此薄彼。然而他明明知道,根據指引,前任特首接任委任只需「通知」政府而非「事先申報」,指引亦沒規定通知限期,梁振英出任非牟利公司董事後十一天正式通知政府,做法合乎規定,政府亦已公開證實這一點。

反之,曾俊華到電台包括商營電台「開咪」,沒有按照《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規定,事先徵詢「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離諮會)意見就是鐵一般的事實。林卓廷作為立法會議員、政府監察者,卻偏幫未有按規定作申報的曾俊華,甚至不惜攻訐政府,可見他還未於林子健的「釘書釘」事件裡吸取教訓!

論點謬誤處處 林卓廷愧為議員

林卓廷公開為曾俊華「喊冤」,但論點謬誤處處。首先,規管特首和規管主要官員,本身就是兩套不同指引,混為一談,根本是誤導!再者,林卓廷聲稱前官員要「導致嚴重的公眾負面形象」或「與政府利益衝突」才需申報,這說法就更離奇!會否引起公眾負面印象、利益衝突都可以「自決」?若然如此,「離諮會」有何用?況且指引的要求列明任何工作都要申報,林卓廷到底是否自己在說甚麼?

義務工作也須知會政府早成慣例

曾任職政府又熟悉廉署運作的高人指出,政府內部一向有要求政府人員不論受薪與不受薪,一律要申報在外的工作或義務工作,以免構成衝突,為官多年的曾俊華,與「扮專家」又曾任職廉署三年的林卓廷,沒可能不清楚。事實是,梁振英是根據規例通知了政府他的非牟利義務工作,而曾俊華連通知也沒有。林卓廷要胡亂發炮,行為就未免貽笑大方。

原圖:sth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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