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12名國際律師聯署,指「雙學三人」案中出現「一罪兩審」情況,又指本港的司法獨立面臨考驗。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院長Christopher Gane受訪時,認為指控非常嚴重,律政司在「雙學三人」提出覆核為合法程序,又指言論、示威自由應有所限制。筆者認為,本港作為開放社會,各界以至國外評論本港案件並無不可,但評論必須基於事實,不應單靠傳媒報導或某些陣營人士的一面之詞。
示威自由有限制
Christopher Gane指出,儘管律政司就「雙學三人」案提出刑期覆核,在香港並不常見,但在其他司法制度下卻是常見而且合法的;社會亦出現認為「雙學三人」案刑期過輕的言論。Christopher Gane又指,他同情、理解案中年青人的行為,但言論、示威自由也應有所限制,例如行為會否鼓吹或真的帶來暴力。
事實上,「雙學三人」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永康並非因為批評政府的言論或在公眾地方集會而被判入獄;早在他們衝擊政總前幾天,他們已經在政府總部外集會,席間亦有批評政府的言行,當時他們有被捕嗎?答案顯然是沒有的!他們之所以被告、入獄,是因為他們在罷課集會的最後一晚突然煽動學生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過程中更令到十名保安員受傷,行為明顯已經超出合法、和平集會的底線。筆者敢問,他們這樣還算是因政治而入獄嗎?其他實行《普通法》的地方,會容許暴力衝擊?
盲反派鋪天蓋地抺黑
筆者以為,該批國際律師發表聯署聲明,為關心香港法治、青年人的行為,相信他們之所以如此作出聲明,理應是錯誤理解案件。又或者,國際人士都受到盲反派鋪天蓋地地指案件屬「政治檢控」、「雙學三人只是集會」等訊息干擾到,誤以為「雙學三人」是因為集會、表達意見而被告、入獄。可是,這些都不是事實,倘若盲反派能因政治理由而肆意妄為,那麼法治、司法獨立就真的蕩然無存了!筆者相信在任何一個法治社會,也不會容許有人借政治理由而違法的行為,而言論自由亦並非無所限制。
誠如Christopher Gane所言,目前未看到任何證據,證明香港司法獨立出現問題。有些人認為本港司法獨立受損,其實是過慮或被誤導。心清眼亮的市民,都知道,這些指控屬子虛烏有,只因有人違法後不欲「找數」,繼而攻訐檢控部門、法庭,借此把罪責卸去吧!
原圖:C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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