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拉布」問題越嚟越嚴重,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修改《議事規則》,以免立法會淪為「只求政治、不為民生」嘅表演場地。就喺一班建制派議員聯署要求修改《議事規則》、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計劃推出「主席指引」嘅時候,盲反派代表莫乃光指聲稱被DQ議員係因為「黑哨」、「政治檢控」所以「被趕離場」,搞到佢哋唔可以喺「分組點票」守住,仲話唔排除會喺財委會「反枱」。言下之意,莫乃光係咪暗示,立法會議員就唔駛守法、依法宣誓先?如果防止「拉布」阻民生議案都要「反枱」,莫乃光係咪想與民為敵?
修改議事規則乃義之所在
反枱?反咩枱先?今日喺立法會財委會議程上面,有咩係有爭議或者政治性議題?冇的話,到底你反邊個張枱?老實講,囍雨唔單止贊成修改《議事規則》,仲建議立法會應該盡快做呢件事,點人數、大量修正案、拖延式發言,都唔知磋跎咗議會幾多時間;喺過去一年,唔少民生議案好似公屋、骨灰龕等民生議案都畀盲反派「拉死」咗,有建造業工人工作量減少,甚至出現一入行就失業嘅慘況。如果盲反派係為民生,點會明知影響民生仲要拉布?點會明知修改規則有利議會進程都要反對?唯一解釋,就係佢哋始終都係諗住以「拉布」為武器,喺有「需要」時以「拉倒」民生議案嚟脅迫政府!而家建制派想防「拉布」都唔畀,莫乃光擺到明就係與民為敵,政治凌駕一切。
的而且確,由於幾個前議員被DQ(撤銷議員資格),如果而家有立法會議員提出修改《議事規則》,喺分組點票嘅情況下好可能會通過。但莫乃光話幾個前議員被「黑哨」、「政治檢控」下「趕離場」,係講唔通嘅。幾個前議員被DQ係事實,盲反派喺分組點票下可能會唔夠票都係事實,但幾個前議員被DQ,唔係咩「政治檢控」,而係佢哋違反相關法律!
議員更要守法
無論係梁頌恆、游蕙禎以至梁國雄等也好,佢哋雖然係民選議員,至少攞住數以萬票入立法會,但立法會議員係咪要依法宣誓呢?《基本法》、《宣誓及聲明條例》唔係一紙空言,唔宣誓效忠特區,又點成為議員?情況等於證人上法庭做證,都要先宣誓以證明自己會從實作供嘅決心;議員要先宣誓再就職,幾乎都係國際標準,莫乃光如果覺得被DQ議員冇問題,佢又夠唔夠膽喺自己宣誓嘅時候玩嘢呢?唔係佢哋違規在先,又點會被DQ呢?莫乃光話佢哋被吹黑哨,係佢哋掩飾罪行,而甘冒侮辱法庭判決之險?
其實莫乃光講咁多,都係想繼續為「拉布」嘅盲反派護航,但莫乃光唔好忘記,當年盲反派喺創科局成立嘅問題上「拉布」,佢都係半個受害者;如果佢繼續助紂為虐,小心「自食其果」,下次班盲反派又想「拉死」同佢有關嘅議案呀!
原圖:sth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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