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今日(9月26日),黃之鋒等人煽動學生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觸發兩日後發生、長達79日的違法佔領行動;三年時間過去,雖然黃之鋒等已入獄,九名違佔「搞手」正被控「公眾妨擾」等罪名,但還有近40名「搞手」逍遙法外,實在教人憤慨。日前看學聯前常委、有參與違佔的梁麗幗,竟神情自若地說自己對因違佔而入獄的「戰友」感到有所虧欠、愧疚,一副「走數」還要貓哭老鼠的模樣;其實梁麗幗當初不是說過會自首、承擔罪責嗎?
叫人衝、自己鬆
坦白講,如果梁麗幗繼續「潛水」,不就違法佔領或相關案件作出評論,也就算了;但她作為主事者、在大台指揮行動的前學聯常委,竟然接受訪問避談自己當年曾表示會自首、承擔罪責,卻第一個「走數」,連違法佔領清場日也避却了不到場,所謂「叫人衝、自己鬆」的典型例子,今天竟還面不紅、氣不喘,即使她的同伴原諒她,她也污蔑了「公民抗命」的精神!
想做律師而走數
據筆者記憶所及,在違法佔領後期、警方在金鐘清場當日以至後期,梁麗幗沒有到警署自首,亦未有在違佔現場留守等待被捕,梁麗幗當初所說的自首、承擔罪責就可完善法治等等,根本就是空話,把政治理想說得極崇高,但到需要承擔罪責時候就「一走了之」,到底梁麗幗為何會有此大轉變?
筆者相信,害怕承擔罪責或者入獄極可能是主因,但更值得留意的,是梁麗幗的學生身份有別於其他「雙學」成員,她本身在香港大學修讀法律與政治雙學位,有報道指她於一個月前正在小型律師行實習,更見證過「反新界東北衝擊立法會」等案件,可以想像得到,倘若她因為違法佔領而被告甚至入獄,她還有機會成為律師嗎?她之前在學業上的努力,會否前功盡廢?
當所謂抗爭者試圖表現出無私精神之時,很多時卻反映出他們是自私而且退縮的,先有違法佔領一眾發起人表明會考慮在法庭不認罪,再有梁麗幗之流「走數」還要貓器老鼠假慈悲。筆者想問一句,你所謂的政治理想,就是煽動別人一起違法,然後自己高床軟臥等做律師嗎?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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