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士發起「反港獨」集會,期間部份嘉賓發言被指煽動暴力,結果令盲反派有機可乘,成功轉移「反港獨」的焦點。集會翌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被問到集會上的言論有否違法,袁國強只重申要整體審視,不可憑一、兩個字去決定;不偏不倚的回應,竟引起盲反派的不滿,喉舌傳媒《爛果報》甚至以社評橫加撻伐,作為理性的香港市民,我們必須問一句:「公平嗎?」
《爛果報》社論亂作資料
今次招致盲反派攻擊的,乃「反港獨」集會上有人說到對「港獨」份子「殺無赦」,《爛果報》在今日社評劈頭就說:「偏偏認定『奪』字有暴力意思而要雙學三子即時坐監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辯稱是否構成違反刑法要睇字句和背景。如此雙重道德、法律標準,不能不令人驚嘆:袁國強,你好嘢!」
實情是,為了攻擊政敵,《爛果報》又再「老屈老作」!認為「雙學三人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暴力和違法、「重奪公民廣場」中的「奪」字已有暴力意味的,根本不是袁國強,而是上訴庭法官楊振權!這基本資料,在《爛果報》今年八月十日題為〈重奪公民廣場 上訴庭指「奪」字有暴力意味 律政司申加刑 要雙學三子即收監〉的報道亦清楚寫明,《爛果報》社論到底是記錯,還是「老作」?
袁國強僅重申法律原則
其實,袁國強昨日回應傳媒提問時,根本沒有判斷該詞是否違法:「就個別的言行,無論是用字也好,或行為也好,是否構成違反刑事法,是要從整體來看,特別是用語言的話,就要看其說這一番說話或個別字句的背景,不能單憑一、兩個字(來決定)。特別亦要看看當時用這個字或這句說話的意思是甚麼,法庭亦會從整個背景作參考,然後才會作出結論。若我們真的有需要考慮是否有進一步行動時,亦應該用法庭使用的這個原則。」
一句說話有否違法,不可能單憑一個字和一個詞去判斷,而是必須同時考慮發言的上文下理和背景,甚至是語氣和肢體動作。袁國強只是重申香港法庭也適用的法律原則,到底何錯之有?他甚至強調,若律政司真有需要考慮採取下一步行動,亦會用上述「法庭亦會採納」的原則;作為政府刑事檢控部門的首長,袁國強的回應絕對恰如其分。
《爛果報》全無新聞道德
《爛果報》為了煽動讀者對特區政府,甚至整個建制派的仇恨,竟然生安白造內容,在社評中引用錯誤的新聞資料,這種手法,其實亦是「殺無赦」的一種 – 對特區政府官員和建制派「殺無赦」。 用這種手法攻擊政敵,連最基本新聞道德操守都不顧:《爛果報》,你好嘢!
圖片來源:pxher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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