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積極考慮補選 違背法治原則
劉小麗積極考慮補選 違背法治原則

早前被「DQ議席」嘅前九龍西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決定正式上訴,希望推翻法院嘅決定。上訴係市民基本權利,大家當然唔會質疑佢,問題係因為佢上訴,結果令到選舉管理委員會唔可以安排佢個懸空議席,喺明年三月同游蕙禎嗰個一齊補選,九龍西兩個空缺,隨時只可以補一個。本來基於法治原則,大家都應該尊重呢個情況,但偏偏劉小麗原來積極考慮緊參加三月補選,咁就唔同講法喇!

劉小麗全無「法治意識」

九龍西兩個懸空議席,分別來自劉小麗同「青年新政」游蕙禎,佢兩個因為「宣誓玩嘢」,違反《基本法》同《宣誓及聲明條例》,結果被褫奪議席。游蕙禎遺下嗰個議席,已經完晒法律程序,補選勢在必行;至於劉小麗,由於佢已經申請上訴,即係法律程序未完成晒,咁佢個議席補選等吓先再補,咁都合理吖,大家唔可以排除佢上訴得直吖嘛。

原本劉小麗安安份份專心上訴,冇乜人可以質疑佢,但佢同時話「積極考慮」參加明年三月補選、競逐游蕙禎嗰個議席,成件事就好唔同喇。假設時間上唔會出現衝突,最差情況係劉小麗勝出明年三月個補選,但同時又上訴成功,咁佢即係有兩個議席啦,理論上佢必須辭去其中一個議席,咁到時咪又要搞補選?傻的嗎?

口稱為弱勢 實則為自己

仲有,劉小麗一邊上於九龍西議席、另一邊廂又參加九龍西另一個議席補選,咁擺明就係唔尊重法治、唔尊重法庭啫!因為法治,佢先有資格上訴,而家竟然玩「兩手準備」,希望買多重保險保住自己立法會議員個位,點講都係,都係完全漠視法治意識、毫無政治道德嘅行為!冇法治意識、冇道德操守,呢啲人仲有咩資格做代議士呀?唔好玩啦!

劉小麗打咩算盤,囍雨唔想揣測,有人話佢上訴只係「做吓樣」,好快就會放棄上訴,全港市民唔會知係真定假,但大家肯定知道係,補選一次,至少會浪費七千萬公帑,劉小麗口口聲聲為弱勢同基層出聲,但講到自己利益時,就完全唔理會自己可能會大量浪費公帑,七千萬呀,可以幫到幾多個飯盒畀基層市民呀?當佢五十蚊一個,都足足買到一百四十萬個啦!劉小麗,你真係仲好意思耍埋呢啲小手段?卑鄙囉,冇嘢嘅。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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