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呢個社會真係好有趣,有人做錯,總會有人走出嚟包庇相關人等,唔講道理,一切政治立場為先。好似日前網上就有人發起支持「違法佔領」發起人、「違法達義」倡議者戴耀廷嘅聯署行動,仲聲稱戴耀廷係「良心學者」添!教人犯法嘅戴耀廷或者支持戴耀廷嘅人,到底係有良心定黑心呢?
言論自由非無限制
近日有立法會議員發起聯署,要求港大辭退任教該校法律系嘅戴耀廷,一班盲反派嘅學者立刻回應,搞個名為「捍衛言論及學術自由 支持良心學者戴耀廷」嘅大專學界聯署聲明,包括浸大陳家洛、教協葉建源、理大黃碧雲、鍾劍華、中大關信基以至中大員工總會等等盲反派政客。
綜觀整份所謂由學者草擬嘅「聲明」,裡面其實有好多唔合理嘅地方,好似聲明裡面提到,「言論及學術自由乃健康社會之基石」,更引用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話人人有主張同發表自由之權。表面上睇有關內容好似有理有據,不過其實又係斷章取義囉。
查實用作確認《世界人權宣言》嘅《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中第19條寫明「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但亦清楚寫出有關權利有限制,例如喺「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下,相關權利就受到限制喇!至於香港,係透過《人權法案》本地立法去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法例清楚寫明「意見和發表的自由」受限於「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呢班學者剩係講權利而唔講義務、責任同限制,擺明就係「政治先行」、以偏概全啦!
為撐戴耀廷 扭曲判詞
今次班學者又重複戴耀廷斷章取義嘅論調,喺引用英國大法官、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判詞時,輕輕帶過賀輔明講嘅「公民抗命」要有節制、唔可以造成過分破壞,仲要犯罪者要真誠面對刑罰,咁仲唔係誤導?
仲有,呢份聯署話戴耀廷事後主動向警方投案,係承擔法律責任喎!哇,呢班人真係吹得就吹,大家唔好唔記得,戴耀廷嗰時「自首」係選擇性認罪,由頭到尾只認參與《非法集結》;做得咁肉酸,連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之前都開聲鬧佢啦,呢班學者乜咁都唔知咩?
戴耀廷「走數」 從未承擔罪責
戴耀廷等人被告「公眾妨擾」或者「煽動公眾妨擾」嘅案件即將開審,囍雨就睇戴耀廷點「走數」,到時如果戴耀廷唔認罪,呢班所謂學者哋係咪會譴責佢先?定係呢班學者覺得所謂「公民抗命」,只要控罪唔符合心意就可以「走數」呢?
原圖:網絡截圖、Takungpao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