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真多賴皮王
香港真多賴皮王

想不到今日香港竟然有那麼多「賴皮王」。青年新政兩名「辱華宣獨」的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被法院終極褫奪議員資格,立法會隨即去信向兩人各追討約93萬港元的薪津。兩人白白領取由公帑支付的薪津,在法院有終極判決後將不屬他們的錢財退還,合情又合理,但他們竟表明無意「回水」,還大大聲聲說已準備破產,態度猶如「發窮惡」、「本死無大害」,實在是名副其實的「賴皮王」。

飲酒飲得豪 代議士唔使做

猶記得梁、游二人遭「掃地出門」時,記者在梁頌恆的議員辦事處拍攝到不少烈酒。一個自稱為民請命、背負數萬選民期望的代議士,在議員辦事室儲藏大量烈酒,疑似跟助理們飲個天昏地暗,到底所為何事?長期處於不清醒狀態下,可以為民議事、為民爭取權益?笑話!

立法會秘書處已正式向兩人發信追討薪津,薪津除了兩人已領取約9.5萬港元的薪酬外,還包括每人83萬港元議員辦事處營運資金。游蕙禎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睇唔到(立法會)有任何法律依據對我哋作出法律行動」。兩人更宣稱,已有破產的準備,大有「賴死唔還,你吹我唔脹」的意味。

退回薪津 天經地義

做不成議員、又開不了辦事處,就算不交還薪酬,議員辦事處營運資金亦必須退回立法會吧?道理其實簡單不過吧?沒開到辦事處,那筆83萬資助用到哪裡去了?如果覺得自己有道理,何不坦坦白白將帳目公開,讓公眾評價那筆公帑是否用得其所?看來,梁、游二人的思維和對世界的認知,跟香港一般正常市民果然完全不同。

要說法律依據的話,法官的判詞就是最好的依據。高等法院早前裁決,「青年新政」二人,於2016年10月12日,即宣誓當天因「拒絕/忽略」誓詞而喪失議員資格,由於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立法會議員就任前必須宣誓才可以開會,故換而言之,他們基本上不算正式履行過議員職務。還錢、「回水」,自是必然。

郭卓堅都是「賴皮王」

「宣獨辱華」本已是罪大惡極,被褫奪議席又堅拒退還公帑,如此厚面皮和不知羞恥的人,竟然一度獲選為立法會議員,香港還不是生病了?不過,要數盲反派「賴皮」之最,還是要算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一份。

郭卓堅身無分文,更因為濫用申請法援的權利而被禁止申請法援進行司法覆核三年,早已表明沒錢支付訟費的他更表明,最多就是破產,也不會放棄不斷入稟司法覆核的權利。說得冠冕堂皇,但卻遺忘司法覆核的最重要原則,就是入稟和被指控的一方,其實都有相同權利,以司法覆核為例,被指控的一定是政府或公營機構,為證明自己的決定沒錯,聘請律師辯護亦屬自然,用的,其實都是公帑。

浪費納稅人血汗錢的盲反派

事實上,郭卓堅已有多次被法官斥責無理入稟的紀錄,惟他自恃不怕破產,繼續隨意控告政府,白白浪費多少納稅人的金錢。當然,我們不可假定他一事會「輸」,但歷史告訴我們,這麼多年來,郭卓堅就只贏過一次。如果郭卓堅如此表現還不算「賴皮」,世上真的再無「賴皮」的人可言了!

今日香港,正正充斥著這些「賴皮王」,說好的「公民抗命,無畏無懼」、說好的「承擔罪責,俯首認罪」,但法治臨頭,全都消失得無影無蹤。香港人,難道真的要繼續被這些人牽著鼻子走?要被一班沒承擔、不認錯、只懂撒賴的人不斷阻撓,直到東方之珠徹底失去光芒方肯罷休?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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