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發生旺角暴動,其中一名被控暴動罪嘅十八歲女被告李倩怡「棄保潛逃」,去到台灣尋求台獨組織嘅政治庇護。近日網上流傳一段疑似由李倩怡錄製、公開嘅錄音,話自己得到台獨派嘅幫助,「流亡」係因為自己「唔再相信香港有法治」,形容自己被控係「政治檢控」。如果呢段錄音真係由李倩怡錄製,囍雨真係好想同佢講,你唔係因為政治而被檢控,而係因為你涉嫌違法、參與暴動被檢控,唔好再用抹黑司法嘅手段掩飾自己嘅暴行!
潛逃只因心虛?
李倩怡同其他旺角暴動參與者一樣,以「魚蛋革命」形容旺角暴動事件,囍雨唔想再去拗點樣去稱呼呢場暴動,只希望大家唔好混淆,參與旺暴嘅人,就算因為政治理由而走出嚟都好,佢哋每一個都唔係因為政治理由而被捕,更加唔係「政治犯」,因為佢哋參與咗一場導致好多警察受傷、公眾秩序受到破壞嘅暴動,所以先被「拉」、被「告」!
事情嘅重點只得一個,如果李倩怡自己無做過,香港法庭一定會還佢一個公道。香港法庭水平,得到國際公認,就算係旺角暴動案都好,其實亦有被告雖然行為可疑,但由於有疑點,所以上到法庭都一定被判無罪。李倩怡咁樣一走了之,除咗「心虛」,都諗唔到其他理由。再者,舉個極端少少嘅例子,他日若要有人喺香港犯咗其他罪行,好似殺人、放心、打劫、綁票等等,唔通一句話自己「唔信香港司法」就可以潛逃境外,仲要老屈番檢控部門轉頭咩?如果係咁,咁仲有天理嘅?
旺角暴動中逾80名警員受傷
「旺角暴動」,絕對唔只係一場示威行動咁簡單。事發當晚過百名暴徒手持各類武器,不斷向警員作出攻擊,有警員多次被暴徒擲出嘅雜物擊中,甚至有警員昏倒喺地上,啲暴徒都仲要繼續打,之後又有暴徒「掘磚」、「擲磚」,事件有超過80名警員受傷。呢啲涉及襲擊警察、燒車、破壞公物嘅罪行,試問同「政治檢控」有咩關係?一眾被告又點可能係「政治犯」?
正如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所言,「政治犯」應該係講緊唔同意執政者嘅人士,被蒙上唔相干嘅罪名,但李倩怡點睇都係一個徹頭徹尾嘅罪案嫌疑犯,佢被控《暴動罪》亦係合適罪名,香港嘅司法制度並唔會因為有人為政治理念而違法而「隻眼開、隻眼閉」,同樣亦唔會因為某人嘅政治立場而刻意判佢有罪!老老實實,如果有人示威時犯法、傷害到其他人而不受追究,咁先係嚴重傷害法治同司法制度呀。
原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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