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哪有資格講「法治」?
戴耀廷哪有資格講「法治」?

「雙學三人」因為衝擊政總畀上訴庭判處即時入獄,反對派空群而出批評政府甚至法庭,部份法律界人士甚至都「加幾腳」,死唱爛唱香港法治已死,講到呢啲劣行,又點會無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份吖。繼早前推卸散播「違法達義」歪風嘅責任後,近兩日又寫咗篇關於「威權統治」嘅文章,大約意思話法庭判決「配合」威權政府等;一句到尾,戴耀廷就係要貶低法庭、法治,用謬論去證明違法冇問題啦!

檢控違法人士不是政治打壓

喺戴耀廷篇題為《威權下的法院》嘅文章,話有研究顯示,法庭喺裁決時愈能「配合」威權政府,更多政治敏感嘅案件就會送到法庭,將政治打壓成為常態云云;內文仲提到「威權政府」好多時唔駛直接干預法庭,只要令法官感覺到有可能面對政治報復等,就會頒布配合政府嘅裁決。嘩,戴耀廷你好卑鄙呀,竟然暗指香港法院唔係獨立運作、竟然侮辱香港法院冇司法獨立,身為法律學者竟然唔以舉世公認高質素嘅香港法院質素自豪,仲散播呢啲不實言論,絕對係十惡不赦!

戴耀廷用含沙射影嘅方式話香港法庭「或者」受到干預,請問佢有冇任何真憑實據?身為法律學者,應該清楚見到今次「雙學三人」案無論係提出檢控、覆核刑期、法庭判決以至審訊過程都符合法治精神,而呢套法律亦係沿襲自英國《普通法》;而家反對派對判決唔滿意,一係就攻訐律政司長長,一係就質疑法庭,乜佢哋選擇「違法達義」果時,唔係一早諗住要找數嘅咩?法院所作嘅獨立判決,結果唔合你心意,你就話法院「配合」政府,呢啲唔係「輸打贏要」係乜?

再者,香港並非「威權統治」,戴耀廷亦唔可以將「政治敏感」案件同有人刻意違法、衝擊政府甚至令到他人受傷嘅案件混為一談;如果有人因為批評政府施政以被「以言入罪」,囍雨會認為呢啲係「政治打壓」,但如果係有人嘅行為擺明犯法,仲要影響到其他人,檢控佢哋唔係咩「政治打壓」,而係法治嘅實現。

戴耀廷「其身不正」 沒資格講法治

說到底,普天之下,最沒資格講法治或者講「公民抗命」嘅,根本就係戴耀廷自己。「公民抗命」的最主要元素,除咗「非暴力」外,就係「甘心接受法律制裁」,藉以顯示自己真誠相信自己的信念;戴耀廷呢,佢早已表明唔會認罪,就算政府嘅控罪合適都係咁話,犯咗法又唔認罪,咁就完善法治呀?

再者,佢由始至終都只係承認一條非法集,但大佬呀,法律上你唔只犯呢條吖嘛,點解可以講價呢?咁係「公民抗命」咩?係完善法治咩?學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話齋:「你做公民抗命我會expect(期望)你有胸襟,郁你不同的charge(控罪) 有什麼問題,這個包括戴耀廷,嘰嘰趷趷,現在仲話『你不應用這條(罪)郁我』,有得講價的嗎?」

戴耀廷今日抹黑法院「配合」政府,將法庭判決講做「政治打壓」,對於有控罪在身嘅佢而言,根本就係此地無銀,而且甚有向法院施壓嘅意味。由佢講法治?唔怪得話「法治」已死啦,如果「法治」係佢咁演繹的話,香港法治就真係乜都冇喇!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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