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雲帶丈夫公費考察 其身不正何以服人?
黃碧雲帶丈夫公費考察 其身不正何以服人?

反對派議員平日永遠道貌岸然,亦往往會以「最高道德標準」去監督政敵。當然,如能做到一視同仁,以此去審視政治人物也屬無可厚非,但現實是,反對派往往嚴人寬己、雙重標準;近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就被揭發帶同丈夫參加立法會以色列考察團,行程結束後留在當地旅遊,其夫更被指享用立法會以公帑支付的資源。市民不禁要問,若此事發生在政府官員身上,反對派中人會有何反應呢?

帶家人考察難脫嫌疑

其實,以往亦曾有其他議員於海外考察後,留在當地繼續旅遊;只要不涉公帑或立法會額外資源,行為亦未必不可接受。正如某些政治學者所言,這些純粹是觀感問題,不一定要「人頭落地」。

惟黃碧雲的個案不同,據報,其夫抵達以色列後,曾乘坐立法會安排的交通工具去酒店,更有參加考察團的人士透露,黃碧雲丈夫「夜晚有與我們一同飲酒」,相信與黃同住一酒店房。當傳媒追問有關問題時,黃碧雲只回覆:「我無補充了。」

丈夫或享用免費住宿

黃碧雲聲稱「無增加到原來的外訪開支」,說法聽來沒不妥,但是否代表全沒問題?假設報道內容屬實,其夫跟她住同一酒店房,而酒店房又是由立法會付費,那其夫豈非有「免費住宿」?另外,其夫曾乘座立法會安排的車輛到酒店,若他沒付款,那豈不是有「免費交通」?

立法會議員因公務出訪,使費由公帑支付,市民不會置喙。問題是,立法會議員的家人,為何可享受立法會的交通和住宿?若這不算「以權謀私」,筆者真的不知道甚麼才是「以權謀私」了!

黃碧雲必須交代是否「以權謀私」

由於當事人拒透露詳情,現階段仍然不清楚黃碧雲丈夫,在以色列時是否跟其同房,更不知其夫有否為此付款。輿論對此事的關注亦明顯不足,香港市民實在很想傳媒繼續跟進事件,誓要令黃碧雲回應,其夫在以色列的住宿和交通費用,是否完全由自己承擔。

至於立法會議員參加考察團後,繼續留在當地旅遊是否恰當,社會亦應趁機多加討論。以往曾發生過,如不涉公帑,自然不必追究,但亦不代表可蕭規曹隨;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實在應該檢討現行安排,看看是否要修緊規定。立法會議員,尤其是反對派議員,撫心自問,若上述情況出現在政府官員身上,你們會有何反應?會否就此輕輕帶過?

圖片來源:grateful-hear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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