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的「公義論」歪理連篇
曾健超的「公義論」歪理連篇

違法佔領期間因襲警被判入獄五星期的社工曾健超,被投訴違反社工註冊守則,據報社工註冊局轄下的紀律聆訊委員會裁定曾健超違紀,局方稍後會確認懲罰,最嚴重後果是註銷其社工牌照。對於社工註冊局的紀律聆訊以及可能的懲處,曾健超揚言「社工一直站在社會公義最前線」,又指自己「行得正、企得正」,筆者對於曾健超的「公義論」不敢苟同,因為他以暴力手段表達其不滿,行為本身就不符公義。

「違法達義」不等於公義

在整個違法佔領行動,非建制派都以「違法達義」作號召,希望更多市民、尤其是年青人能加入他們的行動,以違法佔領的手段迫使政府以至中央就範,實行他們所倡議的「真普選」。然而,筆者認為無論他們的理想有多崇高,以違法、影響社會、其他市民生活的方式作脅迫,本身就是不公義。今次曾健超因向警察撥不明液體等而被控襲警罪成,襲擊警察本身就是不公義,他如果站在「公義最前線」,他就不應該違反公義、違法。

政治議題上,各方人士包括曾健超當然可以不滿,亦可以合法方式表達不滿,但如果人人都因為不滿而違法,然後合理化自己的違法行為,那麼社會還需要法律,還是法治社會嗎?公義,在筆者而言就是某人作出某行為是否正當、合理,如果某行為本身不正當,即使某人作出某行為時有「理想」,該行為本身也是不公義,這一點筆者希望曾健超和其他違法佔領人士明白。

社工的社會責任

筆者雖然不是專業的社會工作者,但身邊也有一些社工朋友,筆者不知道他們的政治立場,但從筆者與他們的日常接觸,大概了解到社工除了要引導受助人入正途,社工本身作為模範,他們也要實行「身教」,除了在專業上幫助別人,他們自身也應該清楚甚麼可以做,甚麼萬萬不能做;倘若曾健超今日可以把襲警美化成「站在社會公義最前線」,他日他所輔導、幫助的人也可以因為他所指的「公義」而違法或傷害他人嗎?曾健超可以強調自己有承擔罪責,但他無論是犯罪,抑或將來被社工註冊局懲處,都不是他「行公義」的結果。相反,如果他因政治原因違法而不受懲處,才是不公義!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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