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短缺,基本上係近年社會各方人士講到「口水都乾」嘅老問題,剩係睇公屋輪候冊果29萬宗申請,就知道有好多好多好多(重要嘅要講三次)人等緊「上樓」!偏偏喺呢個關鍵時候,社會上仍然有好多人要阻止政府覓地建屋,就連本身只係喺農地起樓嘅寮屋戶,都唔畀政府收地起樓。囍雨唔明白,乜寮屋唔係「暫准存在」,政府只係當年特准呢啲寮屋存在,直到政府有公共發展用途就要交番屋同地出嚟嘅咩?
寮屋位處官地、農地 本身不能居住
今朝囍雨如常喺搭車番工嘅時候聽電台節目,聽到橫洲鳳池村有個居民接受電台訪問,話政府只係用60萬特惠賠償畀佢哋太少,質疑政府點可以用幾十萬就收佢哋1,000呎地、2,000呎屋咁話,聽到囍雨耳都「側」埋!冇錯,政府用幾十萬就收人地、收人屋,表面睇好似唔係太合理,但橫洲被要求遷拆嘅地,係咩地先?如果村民果啲係農地、官地,本身就唔可以用嚟起樓居住架喎!
講番少少寮屋嘅歷史,香港喺50、60年代,人口隨住大量內地移民湧入而急劇上升,數以十萬計市民喺未發展、批租嘅政府土地或者已經批租嘅私人農地上搭建寮屋,政府喺80年代初規管寮屋,宣布容許已登記嘅寮屋繼續保留,但日後有關土地要用作特定公共發展用途嘅時候,政府有權收番有關土地發展!簡單而言,寮屋戶因為歷史原因而喺有關土地起屋,政府體恤寮屋戶而畀佢哋「暫准存在」,但日後如果有需要發展土地,政府絕對有權收番有關土地。
政府收地建公屋 乃正當不過
講番橫洲計劃,撇除政府係咪有權利收番寮屋、土地嘅問題,反對政府嘅人係咪應該都諗下,政府今次收地嚟做咩呢?政府之所以要發展橫洲,係因為要喺橫洲起公屋,解決基層住屋需要,情況同當年政府畀寮屋暫時准在,以舒緩基層人士住屋問題的目標相近。橫洲寮屋戶想保存佢哋嘅居住環境,當然可以理解,但應該畀佢哋繼續住喺官地、農地,定係畀政府收番啲地起以千計、萬計嘅公屋,應該唔難抉擇。
有寮屋戶可能住開2,000呎,覺得遷拆之後住唔番咁大,賠幾十萬畀佢哋無乜用;但將心比己,寮屋戶喺本身唔可以居住嘅土地上住咗十年甚至幾十年,而家社會有需要興建公屋,佢哋交番土地出嚟畀政府起公屋唔係應有之義咩?佢哋享受咗「特權」咁多年,但其他「蝸居」喺劏房嘅人就「上樓」無望,公平咩?!
囍雨明白,話寮屋戶有「特權」,有啲人可能唔係好同意,但佢哋的確係享有緊其他市民未必有嘅權利,佢哋住喺官地、農地咁多年,唔駛補地價,而且普遍居住面積大過唔少基層市民,大家可以諗下,要寮屋戶交番土地出嚟起樓,係政府做法不公義,定係寮屋戶於理有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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