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處理垃圾要全面 擴堆填區、建焚化爐、垃圾徵費缺一不可
【讀者來稿】處理垃圾要全面 擴堆填區、建焚化爐、垃圾徵費缺一不可

政府將就擴建3個堆填區及興建垃圾焚化爐再度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闖關」,若然今次再度失敗,健良夠膽斷言:受害的只會是廣大市民!
 
的確,無論是堆填區抑或焚化爐,均屬厭惡性設施,相信沒有一個人會希望該等設施設置在自己的家附近。政府可以做的,就是盡其所能減低有關設施對居民的影響。在這方面,我們可以見到政府吸收了上次「觸礁」的教訓後,已做了大量工作,包括:立法禁止非密封式垃圾車及私人垃圾車使用堆填區、加開30條垃圾車路線盡用垃圾轉運站,以及開放沙田垃圾轉運站供私人垃圾車使用等。此外,針對將軍澳堆填區的嚴峻情況,政府計劃立法限定將軍澳堆填區只接收建築廢物。
 
堆填區2019年全飽和
 
事實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等近一年亦多次親自落區,聽取地區人士的意見,就當此舉表面意義大於實際效用,但從另一角度看,不也是正正顯示了政府是有誠意和決心去解決這些難題嗎?
 
當然,無論政府是否有誠意去做好工作,但總有人會不顧後果反對擴建堆填區及興建垃圾焚化爐,在這個問題上,健良特意翻查資料,希望該等人士可以看過後可以三思。首先,是近年多位不同官員已先後明言,若不進行擴建,現有3個堆填區將由2015年至2019年相繼飽和,當中最主力的將軍澳堆填區正正是於2015年最先飽和的一個。需知道現時香港每日需處理9000噸垃圾,一旦堆填區相繼關閉,試問這些垃圾何去何從?
 
可能有人會說,香港不是醞釀推行旨在從源頭減費的垃圾徵費嗎?事實上,垃圾徵費的爭議性不會比擴建堆填區來得少;再者,按照鄰近地區的經驗,即使成功落實徵費,仍需至少數年的教育過程,讓市民漸漸改變既有的觀念,故此起初數年如能將垃圾量減少兩成左右,其實已是超額。換句話說,即使現在便開始徵費,但堆填區飽和的問題仍是迫在眉睫,且垃圾再少,也仍然是「有」,堆填區飽和的問題俗一點說是「拖到一時都拖唔到一世」。
 
相對而言,興建新焚化爐相對上顯得更為必要。觀乎鄰近的日本、韓國、台灣,以至是香港主要對手新加坡,在處理垃圾比例上,焚化的角色亦較堆填區為重要,日本的垃圾基本上全部靠回收和焚化處理、韓國的垃圾則有約兩成會運往堆填區,回收及焚化的則佔約六成。這些資料在政府網站都可以找到,絕非信口雌黃。可以說,港英政府在回歸前將所有舊式焚化爐關閉,而回歸後特區政府則未能果斷拍板盡早興建新式焚化爐,終於導致今日垃圾圍城的危機。
 
政府要做好「補償」工作
 
不過,即使現時火速拍板興建焚化爐,但由籌備到啟用,畢竟需要至少6至7年,而刻下堆填區完全飽和的問題,卻是最遲2019年便出現的問題,所以無論是擴建堆填區、興建焚化爐抑或開徵垃圾費,怎樣看也是「三軌方案,缺一不可」。
 
接下來,政府要做的,就是看看從現實的角度,可以如何「補償」受堆填區影響的幾區居民,例如優先興建社區設施供居民使用、利用焚化垃圾產生的能源回饋受影響地區的市民,甚至豁免該等地區的垃圾徵費費用等。上述建議,有利有弊,惟只有真正做到林鄭月娥多次強調的「共同承擔、分區照顧」,理智的港人才不會反對政府計劃,同心攜手透過「擴、建、徵」的方式,解決垃圾圍城的危機。

作者:健良

原圖: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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