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拘留手機召車軟件UBER在港職員及司機,指公司涉嫌違法安排「白牌車」接載客人。曾經引入並推介該公司的投資推廣署因應事態發展,刪去網站中介給該公司的資料,事後竟引來無理批評,稱政府「引人入嚟投資,之後又拉人封艇」。政府發言人今日嚴正反駁有關指控,重申投資推廣署為有意在香港發展業務的外地企業提供專業支援和實用資訊,包括有關行業法例的要求,協助外地企業充分利用本港營商優勢,在香港成功發展業務,惟企業必須以符合本港相關法規的方式經營業務。
發言人在新聞稿又強調,政府對在運輸政策範疇內應用科技,包括使用手機應用程式召喚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車輛,持開放態度,惟有關的應用和服務的提供必須符合香港法例的規定,以顧及乘客的利益和安全。」
他又稱,任何人士或機構,無論以任何方式(包括手機應用程式)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有關的出租私家車必須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許可證)及符合相關法例和許可證的發證條件。許可證須展示在獲發許可證的私家車內,以便查閱。
政府又強調,會繼續採取必要的執法行動,以保障乘客。
政府發言人又重申,政府正進行在《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下的《角色定位檢視》研究。研究的目的是探討港鐵以外的各公共交通服務的角色定位,包括的士︰「在研究的士服務的角色定位時,我們會檢視的士服務的長遠供求情況及服務水準。研究重點是推出優質房車的士服務是否可行可取,而善用科技推動服務改進會是研究的課題之一。」
政府發言人聲明連結如下: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8/14/P2015081405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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