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講你知】「以胸襲警」囚三個半月? 裁判官理據你要知
【我講你知】「以胸襲警」囚三個半月?  裁判官理據你要知

一名女文員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時,被指以胸口撞向總督察,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昨日被判囚三個半月,事件引起各界熱議,有人質疑「胸」如何可以襲警至需要判囚的嚴重性。

其實,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昨日判決時,已曾解釋「輕微的襲警行為變得嚴重」的理據,他表示:「被告以胸口襲擊總督察,沒有令對方受傷,屬於輕微襲擊,但被告同時大叫警察非禮,使在場示威者隨即起哄及拋雜物,令輕微的襲警行為變得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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