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藝人官恩娜在《明報》撰文,呼籲港人包容無可避免的文化差異,大家都是中國人,放下憎恨與歧視,不要自己人笑自己人。一如既往,此番論點隨即惹來大量網民狂轟猛打、肆意辱罵,嚇得官恩娜趕快聲淚俱下道歉求饒,《蘋果日報》亦以「包容出禍」及「包容論激民憤」為題作出報導。今時今日,呼籲包容,竟會激起猛烈的不包容!
值得注意的是,官恩娜並無政治背景,其文章亦非發表煽動仇恨的言論,沒有鼓吹犯罪、戰爭、歧視,也沒有謾罵和羞辱任何人,通篇文章可謂十分溫和正面。細心地看,官恩娜呼籲的是包容差異,而非包容「不好」,竟也引起連串口誅筆伐,可見本港的言論空間確實愈漸收縮,語言暴力日益壓倒理性討論,稍有知名度的人亦難以暢所欲言,百花齊放的言論空間漸趨褐色,教人心寒。
沒有寬容的言論氛圍也就沒有真正的言論自由空間。正如法國政治學者托克維爾所言,人們對於自由地發表言論有所顧慮,或許不是害怕政府的壓迫,而是由於社會的壓力:當一個人表達了一個不受歡迎的意見,他可能需面對社會的猛烈抨擊。至於語言暴力是否言論自由的正當體現?各位不妨參考一下現代觀點,依據《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人人在享有言論自由的同時,亦負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最基本的要求是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名譽。網上的集體性語言暴力顯然是一種嚴重損害他人的名譽的行為,本質上是抵觸了行使言論自由所應具備的責任和義務。反對派一直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普世價值和香港的核心價值,神聖不可侵犯,為什麼他們一直對日趨惡劣的網上語言暴力視若無睹,隻眼開隻眼閉?
事實上,官恩娜的遭遇絕非個別例子,在過去一年,每當有藝人發表一些親政府言論,便會馬上遭到反對派媒體及其網絡支持者的抨擊、打壓、妖魔化,極盡侮辱之能事。反之,凡表達反政府言論的藝人,不論其言論水平,皆幾乎被捧成人民英雄,人氣急升,一邊聲稱無懼打壓,一邊繼續大放厥詞罵政府,曝光不絕,財源滾滾。這難道不是一種爭奪意識形態的策略嗎?久而久之,逐漸形成一種意識形態霸權,西瓜靠大邊,社會上的聲音愈來愈單一,辯論氛圍愈來愈薄弱,人們愈來愈缺乏反思的能力,或敢怒不敢言,是完全可以預見的。
在一個萬馬齊暗的環境下,敢言的理性聲音更加需要支持和聲援。理性、開放和寬容一直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也是推動社會更加進步、多元的重要動力,我們不能任由語言暴力繼續侵蝕每位港人都珍視的自由空氣,香港不能失去理性、開放、多元和寬容的氛圍!
原圖:onethird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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