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案中兩名船長被控誤殺的案件終於審結,亦標誌著這宗香港近半個世紀以來最嚴重、並造成39人死亡的海難歷經兩年後總算劃上另一個階段性的句號。
2012年的十月一日晚,載有逾120名港燈員工和家屬的「南丫四號」由南丫島榕樹灣開出,準備前往欣賞國慶煙花匯演,期間與一艘由中環開往榕樹灣的港九小輪雙體船「海泰號」相撞,「南丫四號」其後傾側下沉,船上人員全告墮海,最終造成39人死亡。
政府成立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研訊歷時50天,列出多項導致「南丫四號」乘客罹難的原因。其中包括:「南丫四號」上甲板層座椅的固定裝置鬆脫是乘客罹難的原因之一。報告批評船廠只用自攻螺絲,將座椅安裝在用纖維板或發泡膠夾層製造的甲板,完全不恰當。另一個造成多人死亡的原因是「南丫四號」無按法例配備兒童救生衣。
政府同時展開內部調查,報告於2014年4月24日公開,指海事處13名在職及4名退休人員行為不當,建議對包括有2名首長級人員在內的13名現職人員,採取紀律行動。報告又批評海事處的管理文化因循,內部溝通不足,嚴重缺乏足夠監察機制。
「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則各自面對39項誤殺罪,指他們身為船長,對兩船乘客安全有謹慎責任,但沒保持適當瞭望或沒採取足夠行動避撞,嚴重疏忽引致39人死亡。兩人另各被控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及一項罪名相同的交替控罪。
原圖: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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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21
3年前Happ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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