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近日捲入政治爭議,有建制派議員不滿前年在反修例示威中右眼受傷的「爆眼少女」案件獲批法援,且可自選大律師,質疑法援制度出現漏洞。法援署署長鄺寶昌昨(2日)首度回應案件,強調法援署是依法辦事,又指不論個案是否與反修例運動相關,只要有充份理據並符合經濟條件,便會批出法援,法援署不會就任何個案「落閘」;而法援署近日受到批評,令法援署工作受到壓力,當中很多是基於誤解,批評的人士未必清楚整件事。
鄺寶昌昨出席法援署五十周年巡迴展覽開幕典禮後表示,當事人於去年1月申請法援,法援署2月已拒絕申請,不過其後當事人提出上訴並得直,因此法援署9月須按程序批出法援,強調是依法辦事。他續指,早前未有解釋,是由於申請人有權上訴至終審法院,待上訴期限完結才可對外解釋。
他又指樂意與政務司司長商討如何改善法援制度,並認為現時的法援制度已沿用幾十年,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審批法援準則不能改,不希望有人因為沒有經濟能力而不能尋求公義。
鄺寶昌又強調對所有案件的處理一視同仁,不會對任何人「落閘」,審批申請時最重要是有充分理據和經濟狀況符合要求,又會加強透明度,讓公眾清楚申請的處理程序。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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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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