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部分反對派議員不滿政府,把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撥款申請優先交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進行表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今日,出席財委會會議時,解釋指政府的做法,是因為政府會根據有關條例、項目具體內容、撥款推行時間表及議案的緩急先後,交予財委會或列入財政預算案內進行表決,政府現時是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安排。
陳家強表示,根據有關條例,政府的工務工程計劃及貸款基金等撥款申請只能由財委會批准,當中包括三堆一爐的申請就是工務工程計劃,漁業發展基金則是貸款基金,至於公務員薪酬及開設首長等亦定會先到財委會進行討論,因此一配而言,政府會按照建議的具體內容及推行時間表去決定議案交上財委會或列入財政預算案內。至於有關教育局的開支和撥款,陳家強指,相信有關撥款就算列入預算案內,當預算案通過時,仍會照樣在2015至2016年開始,因此並無受時間影響。
陳家強說,目前財委會仍未完成審議2013至2014年度積壓的項目,議案「大塞車」的情況令人擔心,因此望立法會爭取時間,政府會爭取最大彈性和空間與時間競賽。
原圖:takungpao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