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不少嬰幼兒奶粉疑為博生意而誇大效用,聲稱可防貧血、減少便秘、減低敏感,甚至宣稱可減少腸道病毒感染機會。食物及衞生局昨日起展開為期3個月的諮詢,建議立法規管36個月以下嬰幼兒奶粉及食物的產品聲稱、包裝及廣告,而1歲以下奶粉及食物,一概不能有營養聲稱。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過去發現市面常見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廣泛宣傳其成分的效能,部分聲稱涉嫌誇大甚至誤導。政府建議,日後1歲以下幼兒奶粉的包裝及廣告,不能再標示含營養素如DHA或更多鐵質等字眼。0至3歲奶粉及食物,均不能有減低疾病風險聲稱,但較大嬰幼兒的食物,就容許作出營養及營養功能素聲稱。
食安中心顧問醫生何玉賢指,業界要先提出申請,同時提交資料,包括獲得外國的審批證明,才可在產品上提出健康聲稱,當局會以快捷的評審程序處理。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建議的嬰幼兒奶粉及配方產品聲稱規管,不但包括產品上的標籤及包裝,通過廣告的聲稱都會受到規管。
由6間奶粉商組成的香港嬰幼兒營養聯會昨日發表聲明,表示認同政府建議,以確保聲稱真實可信和具科學佐證,業界成員均一致遵循;聯會將研究諮詢文件,再提出意見。
原圖: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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