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完結近一個月,警方開始依法追究責任,昨日起開始已通知佔中三名發起人,以及學聯、學民核心成員,以及多名泛民立法會議員等30多人,要求他們就不同程度的非法集結罪名協助調查。《星島日報》今日引述消息指,相關人士到警署時,警方會即場拘捕,其中佔中三子、雙學八名核心成員及新民主同盟的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會被控較重的「召集及組織非法集結」、「煽動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三項罪行。其餘七名泛民議員亦會被控兩宗罪。若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報道同時引述消息透露,警方會按照各人在佔領行動中的角色,再決定所控告的罪名,只要曾參與重要決策、或曾領導佔領區內的義工團隊、物資站等,都會被控「召集及組織非法集結」、「煽動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三條罪名;倘曾「站台」指示示威者行動,就會被控「煽動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兩項罪名。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
原圖:skypos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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