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宣布第6屆立法會議員延任1年,有攬炒派議員表明拒絕接受委任,在未來1年不會執行議員職務,而有關決定亦觸發議員任滿酬金的問題。有媒體報道指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午(11日)將召開特別會議商討,而政府建議向完成4年任期的議員,先發放任滿酬金。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人大常委會決定議員續任1年後,去信政府查詢任滿酬金的安排,據了解,政府回信建議,完成4年任期的議員都可獲發放任滿酬金,至未來1年續任的議員,在完成任期後亦可獲另一筆任滿酬金。
根據議員酬津安排,完成任期的議員可獲相等於任內所得薪酬15%的任滿酬金,即大約70萬港元。
原圖:陳淑莊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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