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義】拖足3年始起訴黎智英 黎棟國促律政司研究判決後上訴
【司法公義】拖足3年始起訴黎智英 黎棟國促律政司研究判決後上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3年前於六四集會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早前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前日(3日)裁定黎智英罪名不成立。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出席一個網上論壇時分析案件,黎指出律政司今年始落案起訴是「非常非常之遲」。他又表示,律政司必須積極研究判決是否有誤並提出上訴,以免公義不彰、法治蒙污。


黎棟國指,不理解律政司為何在事隔三年後始起訴黎智英,又解釋指該案案情簡單、證據相當充分、受害人亦在短時間內報案,不明白律政司要考慮三年的原因。他又批評事件發生後多年始審訊,相信涉事證人的記憶「會模糊咗,令其證供未必是全部當日發生的情況」。


另外,根據黎智英的警誡供詞,當日所說「會搵人搞你」意思是會循法律途徑處理事件。黎棟國指黎智英向警方錄口供後,沒有在法庭上作供,因此黎智英「冇喺法庭上受到挑戰同盤問」,而法官亦只可參考其唯一的口供。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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