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代價】送貨工認危險駕駛氣揸槍指警車 法官判囚3年停牌18月
【付出代價】送貨工認危險駕駛氣揸槍指警車 法官判囚3年停牌18月

全年反修例事件期間,9月一名送貨工人阻礙警車行駛,不依指示停車。更兩度以玩具氣槍指向警車。被捕後他更揚言因不滿所謂「警暴」,打算用手術刀刺警察,以「幫示威者報仇」。嫌犯早前承認管有仿製火器、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危險駕駛共3罪。


今日(1日)案件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胡雅文指出,心理報告顯示38歲被告梁逸志有輕度智力問題,被診斷為自閉。法官指出,對警方或任何公眾機構感到不滿,但不能因憤怒而犯法,否則必須承受後果。而且加上被告之前曾干犯類似罪行,相信他必定知道後果。


法官續指,雖然被告所持的氣槍威力有限,但現場警員及其他道路使用並不知道槍械威力,可以料想他人會因此感到驚恐,而被告驅車快速穿插及衝燈等行為,更罔顧其他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胡官認為案情嚴重。最終胡官判被告囚3年及停牌18個月,並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原圖:文匯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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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ngkwong17@gmail.com
    bingkwong17@gmail.com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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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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