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這點毋庸置疑。事實上,先後已有多位國家領導人就此作出說明,其中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於2017年5月27日在北京舉行的「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就提到,香港《基本法》規定特區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也不是立法或司法主導,而是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這符合香港作為中央直轄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行政區法律地位,是最有利於香港發展的制度安排。
他表示,在這體制中,特首作為雙首長,要對中央政府和特區雙負責,是連結中央和特區、「一國」和「兩制」的重要樞紐,必然要在特區政權機構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與此同時,行政和立法機關之間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司法機關則獨立行使審判權。
圖片來源:澳門新聞局資料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