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陳彥霖的屍體於去年9月浮屍於油塘對開海面,死因研訊今(31日)續,並傳召多名證人。
首名發現陳彥霖屍體的市民劉賢佳供稱,他與兒子於去年9月22日上午約10時在魔鬼山對出海域釣魚,未幾發現有人在距離他們艇約40至60米「浮下浮下」,劉起初以為是老人家在游泳,未有理會。約半小時後,該人飄浮至近劉姓父子10米左右時,劉擔心船槳傷及該人,於是向其叫喊,惟對方未有任何反應。此時,劉終於發現該人乃一具浮屍,於是報警求助。約20至25分鐘後,警方到場撈起屍體。
水警陳國榮供稱接報到將軍澳海域發現浮屍,到場撈屍後,發現屍身赤裸及發出輕微屍臭味。陳指,當時小隊指揮官文惠長督察檢查屍體後,因屍身赤裸而認為有可疑,遂轉交東區值日隊第8小隊接手調查。陪審團問陳國榮根據過往經驗,有沒有機會死者衣物是被水沖走。陳國榮說有,兩種可能都有。文惠長供稱時指,去年9月22日接報得知有市民發現浮屍,遂調派小隊及警輪到場撈屍,其後他於西灣河水警基地檢查屍體,發現屍體輕微發脹及雙眼凸出,而死者身上沒有可疑傷口,僅於右小腿內側有一處2吋乘4吋的擦傷。
政府化驗師康祐軒作供時指,於10月撰寫彥霖的毒理化驗報告,因屍體已出現腐化,故未有檢取尿液、血液及眼球液,而是化驗死者的胸腔液、肝臟樣本及膀胱沖洗液,當中並無任何毒理發現。他又指一般篩選的程序會是香港常見的藥物和毒品,例如可卡因,大麻,安非他命等。而在一般的案件中,服食微量大麻食物或糖果都能檢測到,更能精準檢測到5天內有沒有吸食大麻。法庭又表示有資料顯示死者會服食精神科藥物ATIVAN,詢問康是否檢測到。康祐軒則強調有替死者作精神科藥物檢測,可以肯定大約2天內沒有服食ATIVAN這款精神科藥物。
另外,研訊主任指上周五收到林卓廷議員辦事處的電郵,指一名男子稱在彥霖失蹤當晚曾在調景嶺地鐵站見她赤腳經過,隨即傳召該名香港知專設計學院畢業生作為新證人。該男直指,當日見陳精神正常,但帶點恍惚,「似搵緊人」,又認為這案透明性太低,疑點重重,質疑警方沒有查看所有相關的港鐵站鏡頭,將裸體女屍列為屍體發現案的做法亦不合理。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感謝他願意出庭,並叫他不用擔心人身安全。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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