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有網民發起「大三罷」行動。31歲麵包師傅葉耀民在大埔圍觀堵路現場遭警方截停,並搜出一條14吋長木棍和六角匙等物品。經審訊後,今日(25日)在粉嶺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9個月,但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去年11月12日早上,有示威者堵塞大埔道路,警員抵達現場,示威者已散去,但被告葉耀民聯同其他圍觀市民,對清理現場的警員指罵。警方上前搜身,發現其背包藏有木棍,六角匙,泳鏡,護目鏡,防毒面具等。隨後,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有意圖用作非法用途使用罪。
被告辯稱自己是一名麵包師傅,木棍是用作製作瑞士卷,而六角匙則是開啟機器。由於以上物品經常不翼而飛,所以他當天自備工具回廠。此外,被告還聲稱懼怕遭流彈擊傷,所以攜帶防毒面罩及護目鏡傍身。
不過,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不接納解釋,指被告當日不用上班,而且攜帶的裝置全面,相信他是長期對抗警察,並非旁觀。蘇官更指,倘若被告如此懼怕受傷,為何當日逗留現場十分鐘之長。最終,蘇官裁定被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成。蘇官指,儘管沒有證據顯示被參與當日早上堵路活動,但相信活動有機會「死灰復燃」。若被告聯合其他示威者進行破壞,規模不少,故重判被告入獄9個月。其後被告申請以5萬元保釋等候上訴獲准。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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