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2日,黑暴分子破壞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灣荃豐中心的辦事處,32歲無業漢被控刑事毀壞,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並於今日(24日)判刑。他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自行抗辯,指過往曾接受醫院令但效果不顯著,要求法庭判他入獄。裁判官同意被告犯案時是明知其理由和法律後果,並認為被告在本案中受社會事件影響大於受病況影響,故監禁更為合適,判處被告入獄3個月。
法庭早前為32歲被告陳柏爾索取兩分精神科醫生報告,兩位醫生均建議法庭判處被告醫院令,惟被告表示並不同意報告內容,批評醫生利用其醫學專業而拒絕被告的解釋,希望法庭判他入獄而不是醫院令,又指以後醫院治療「無用」。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有案底且無能力賠償,故只有醫院令和監禁兩項判刑選擇。裁判官與被告父親對話後,得知被告接受醫院令後有改善便立即說:「咁得喇」,然而被告輕聲微言:「唔入醫院。」最後裁判官判處其入獄3個月。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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