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17年涉嫌在維園參與一個紀念活動期間,以粗言穢語恐嚇《東方日報》一名記者,他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證據成立,黎智英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控辯雙方將於周五(28日)進行結案陳詞。
案發在2017年6月,拍攝到事發經過的另一名東方日報記者Y作供,他說當日約傍晚七時抵達維多利亞公園,與當事人記者X相距約一至兩米,主要拍攝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出席祈禱會。
祈禱會完結時,Y指出,當時突然聽到距離自己約兩米的黎智英「大聲說話」,於是轉身改拍黎智英,對方說話內容「似是粗口」,但已忘記確實字眼。Y形容,黎智英當時表現比較激動、憤怒,其後黎智英離開,他亦停止拍攝,但黎智英之後曾兩度轉身罵X。
原圖:港人講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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