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向各部門發信,表明若有正處於試用期的公務員,因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並遭檢控,都應立即解僱。
對此,政府人員協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和香港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四個公務員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支持公務員事務局決定。聲明指出,此舉符合《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等對公務員的要求。 聲明表示,香港正處於水深火熱的困境,特區政府必須加強施政,盡快讓香港重回正軌,當中公務員是特區政府骨幹,工作表現、專業知識及行為操守均十分重要,不僅是《公務員事務規例》及《公務員守則》對公務員的要求,而且也是公眾的期望。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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