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早(13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人大常委會不透過釋法處理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產生的問題,是因為解來解去,總不可能把立法會每屆任期由4年變成5年。因此人大常委會按《憲法》處理。
譚惠珠質疑,有學者只按《基本法》分析第6屆立法會是否能繼續運作,認為《基本法》可以管香港所有事,繼而指《基本法》條文與《憲法》有衝突。她認為,人大常委會行使職權時,首先會檢視《憲法》的適用之處,再看《基本法》條文,兩者的配合才構成香港的憲制。因此,常委會運用職權是恰當,而且按《憲法》辦事亦是正確。
譚惠珠強調,議員延任不少於1年是平穩過渡的最佳辦法。不但避免在疫情下舉辦選舉,還能令上一個立法年度的法案和預算不用由零開始。她認為,目前的首要工作是遏止疫情擴散,否則香港的民生及經濟將會停擺,希望反對派能守法,不要拖港府後腿。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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