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上月公布明年1月起,推出名為「香港英國國民(海外)簽證」的特別簽證,向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及其近親提供入籍途徑。不過,英國內政部日前卻更新簽證部分條款,要求以家庭為單位的BNO持有人及其近親,在上述簽證生效前一同入境英國。
換而言之,BNO持有人及其近親要家庭為單位,在簽證生效前一同入境英國,即代表居留的首5年及申請定居身份後1年,BNO持有人都不可以長時間離開英國,部分人想先安頓子女在英國,讓他們先獲得居英權,自己並往來英國及香港?對不起,英國政府不容許這樣做。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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