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早前發聲明極度關注港府押後立法會選舉,稱法理及證據基礎存重大疑問,提請人大常委會更衝擊本港法治。政府昨(3日)晚發新聞稿回應,並表示押後2020年立法會選舉是基於公共衞生考慮,又不認為提請人大常委作決定,會違反合法性及法律有確定性的原則,或對香港的法治帶來衝擊。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正處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重要關頭,在嚴厲的社交距離措施下,候選人將不可能進行任何有意義的選舉活動,難以向選民介紹其政綱。嚴格的口岸管制措施亦令身在內地或海外的市民,基本上不可能回港投票。由於法律上、實際操作和時間上的局限,引入其他措施如額外投票日、郵寄投票或電子投票並不可行;因此,押後選舉的決定是為了保障公眾健康和保障所有已登記選民的投票權。
發言人回應大律師公會聲明時又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人大常委會有權處理今次香港特區面對的憲制問題,又指援引「緊急法」押後選舉,是唯一可行方案,市民可透過司法程序,挑戰任何政策決定或法例,若政府因擔心法律挑戰中可能出現的結果,而完全迴避作決定,或運用現行法例下的法律權力,並不符合公眾利益,而疫情很可能持續,或在冬季再爆發,運用《立法會條例》押後選舉14日,不能解決問題。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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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政府:押後選舉為保障公眾健康 大律師公會倡押後14日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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