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老闆黎智英與14名攬炒派人士,被控去年8至10月期間,多次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遊行,部分同時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眾人今午首次到區院應訊。據報,涉及「3案5罪」的黎智英,今午約2時抵達法院。
是次案件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單仲偕;多名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及區諾軒,以及多次參選立法會選舉未能當選的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和同屬社民連的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
眾人被指分別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共4次遊行,黎智英所涉的控罪涉及第1至第3次的遊行。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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