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目標各有訴求制度唯基本法一途
政改目標各有訴求制度唯基本法一途
政改諮詢將於下月開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應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邀請,旋風式訪港三天,就《基本法》及政治體制相關議題,與社會各界進行交流。   一般認為,他們此行是為政改諮詢響起前奏並且定調,而在昨天的午餐會上,他們亦按《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明確提出政改的五大原則,將已漸把社會推向臨界點的政改爭拗,重新導回既定的法律體制之內。   毋庸置疑,2017 年政改諮詢肯定是自1990 年人大頒布《基本法》後,香港政制發展的埋門一步,但卻被部分政治力量視為終極一戰,因而搶先出擊,不但自我包裝為「真普選」,更有以「佔中」作脅迫;而國際力量亦伺機介入,令致本可簡單按「五部曲」順利落實的普選,變得複雜難纏,繼而成為各方力量的決戰舞台。   普選變得複雜難纏   本人剛剛前往美加,向海外華人推廣《基本法》,並與當地僑領和專業人士就《基本法》的落實和香港在回歸後的發展進行親切交流;繼而在昨天的午餐會上,即場聆聽李飛主任的闡析及其與各界人士的對答。從多倫多到香港,環繞着《基本法》的熱切討論,令我感受良多。   首先,在美加的交流推廣活動上,幾天的活動,聚焦了當地華人的關切,所有當地華文媒體亦作跟進報道。不少華人,特別是移居當地的港人,多番查詢回歸已經十六年,香港不是按《基本法》辦事嗎?為什麼社會爭議仍是沒完沒了,甚至變本加厲?他們的關心,更加觸發我的憂心,如何導引香港的管治重新回歸《基本法》的框架規範,將是香港社會穩定的根本要素,但如何實現呢?   第二,對於爭拗多年的政改,李飛主任以法論法,明確提出五大原則,這些都不是新的說法,而是早已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決定的相關條款中清楚列明,合情合理合法,只是有人故意視而不見,或另作其他解說,才令到本應循序漸進的「五部曲」,變成一步一驚心的零和博弈。要解決爭議,落實普選,大家可能會有不同的訴求,但在制度上,只有一個途徑,就是依法辦事。   必須依法行事   第三,從政治鬥爭的角度考慮, 「佔中」或「提早佔中」,都具有強大的殺傷力;而「公民提名」亦具有相當的創意,但法理依據呢?誠然,非常事件不妨採取非常手段,但政制發展是香港的根基,而法治亦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若是以衝擊法治、罔顧法律的手段強行闖關,這是強盜式的破壞。   第四,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區的行政長官,擁護《基本法》、愛國愛港是最基本的人格要求,但直到今天,仍須由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反覆解說,根本就是一種悲哀,也反映中央過往對香港過分驕縱, 「港孩」心態已擴展至社會的精英階層,甚至是以社會良心自居的泛民。正本清源,推廣《基本法》的力度,往後必須加強加大。   必須強調,作為公眾諮詢,雖可容納不同建議,但制度就是制度,必須依法行事,不能太過「天馬行空」,否則這不是諮詢,而是惡搞,例如「公民提名」這建議,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已一再重申,就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提名辦法而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所謂「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的明文規定,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午餐會後,泛民政黨仍堅持這個方案,是不知,還是故意?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3年11月23日   圖: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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