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周四(16日)以未能保障歐盟國民免受美國監控為由,裁定名為「私隱盾」(Privacy Shield)的歐盟—美國數據傳輸協議無效,這意味美國企業不能再依據該協議把歐盟國民的數碼資料傳到美國。有關決定至少影響大約五千間企業,包括Facebook和Google等的科技巨頭,可能要停止歐美間的跨境數據活動,或將數據中心轉移到歐洲。
歐洲法院指,美國能基於國家安全原因要求存取儲存在美國境內的數據,有關協議可能會令歐盟居民處於被美國監控的風險下;又認為「私隱盾」機制不合法,但指企業可繼續使用名為「標準契約條款」(SCC)協議來傳送數據。不過這種協議要由個別企業逐一締結,企業將要小心分析SCC是否足以確保數據傳送至美國後的處理符合歐盟《通用數據保障條例(GDPR)》的規定。
美國商務部長羅斯稱美國對裁決深感失望,但會就此議題繼續與歐盟委員會合作,正研究判決內容。他續稱希望可減少對價值7.1萬億美元(約55萬億港元)的跨大西洋經濟關係的負面影響。歐盟則表示,會加快改革SCC確保它們能處理歐盟以外大量的數據傳輸。
「私隱盾」協議在2016年由美國和歐盟設立,代替在2015年被裁定無效的「安全港」(Safe Harbour)協議,目的是確保歐洲人的個人資料被傳送到美國作商業用途時,給予私隱保護。
圖片來源:私隱盾網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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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yicai5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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